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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皖彰:新公司法解读与实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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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概要

培训时长 : 1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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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分类 : 法律法规

课程编号 : 389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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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

公司股东、董监高、经营管理者、中高层管理者

课程介绍

【课程背景】

公司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,是一个不同合约的集合体,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。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、管理者、代表股东利益行事的董事、员工、客户、供应商和债权人等。好的公司,让想干事的人能干事,能够有机会干出一番事业;让不认同和不能干的人,在恰当的时候可以顺利离开,是公司法设定的要义之一。学习《公司法》可以更好的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,保护公司、股东、职工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弘扬企业家精神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。

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、经济学、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,16年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,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,了解国内央企国企集团企业的发展阶段与实际需求,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,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,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,摆脱法律的枯燥难弄,听得进,用得到,入脑也入心。

【课程收益】

² 提升学员公司法及相关基本法律法规认知

² 提升学员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

² 增强学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,实现企业长久稳定发展

² 增强学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,增强认识,严守边界、防范风险

【课程特色】

² 结合新形势、新常态、新问题,实时更新、灵活实用

² 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为依托

² 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,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

【课程对象】公司股东、董监高、经营管理者、中高层管理者

【课程时间】0.5-1天(2-6小时)

【课程大纲】

一、新公司法修订变化与实务影响

² 本轮公司法修订的背景与动因

² 当新《公司法》遇到《民法典》,听谁的?

² 新公司法对公司法实务的影响评估

² 劳动雇佣资本的时代

二、总则的变化要点与提示

² 现代企业制度 :新公司法的立法目的

² 企业家悖论:企业家精神是什么?

² 公司种类: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(增资扩股)

² 有限责任VS股份公司

² 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权益保护

² 公司独立责任

²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不受侵犯

² 股东与股权:股权本质上是什么权利?

² 公司的有限责任与“刺破公司面纱”

² 职工权益的保护

² 公司工会: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

² 公司的道德规范与社会责任

² 新增会议形式:电子化会议

² 公司决议的内部性与外部影响

三、公司治理与企业家精神: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建

² 公司治理”和“公司管理”

公司治理的概念与核心

公司治理的内涵及其相互制衡的内在逻辑

常见的治理结构以及特征与特点分析

什么是良好的公司治理

² 党组织与公司治理

² 法定代表人回归“代表人”的法律地位

² 单层制公司治理架构的引进

² 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机制

² 首次界定勤勉义务的概念

² 进一步强化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

² 简化国家出资企业的决策程序,将合规管理提升到法律制度

四、股东知情权的攻与防

² 股东知情权的 “四个层次、两类规定”

² 股东知情权的两大修订亮点

明确:会计凭证查阅权

拓展:股东知情权穿越行使制度
五、董监高的合规履职

² 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责任体系

² 董事会的压舱石作用

² 董、监、高的禁止行为:将监事全面纳入忠实义务要求的范围

² 董、监、高的列席参加股东会义务

² 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

² 董、监、高的关联交易的限制

² 公司机会

² 董、监、高的竞业禁止义务

² 关联董事表决回避

² 董、监、高的赔偿责任

² 董事责任保险

六、国企集团化公司治理特征以及治理环境

² 国企集团化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如何构建

² 如何有效发挥集团董事会的决策会议功能

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如何运作

设立董事会和设一名董事企业不同运作模式

设立一名董事的企业如何高效履职行权

² 各级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的操作要点

² 授权操作要点

七、不同主体的平衡诉求:利益结构的冲突与动态平衡

² 企业商业模式与审局布局

²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

² 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

² 进入与退出机制设计(股东失权制度)

² 持股平台、有限合伙

八、课程重点与要点回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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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课程背景】 公司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,是一个不同合约的集合体,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。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、管理者、代表股东利益行事的董事、员工、客户、供应商和债权人等。好的公司,让想干事的人能干事,能够有机会干出一番事业;让不认同和不能干的人,在恰当的时候可以顺利离开,是公司法设定的要义之一。学习《公司法》可以更好的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,保护公司、股东、职工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弘扬企业家精神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。 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、经济学、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,16年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,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,了解国内央企国企集团企业的发展阶段与实际需求,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,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,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,摆脱法律的枯燥难弄,让员工听得进,用得到,入脑也入心。 【课程收益】 ² 提升学员公司法及相关基本法律法规认知 ² 提升学员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 ² 增强学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,实现企业长久稳定发展 ² 增强学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,增强认识,严守边界、防范风险 【课程特色】 ² 结合新形势、新常态、新问题,实时更新、灵活实用 ² 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为依托 ² 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,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【课程对象】公司股东、董监高、经营管理者、中高层管理者 【课程时间】0.5天(2-3小时) 【课程大纲】 一、新公司法与企业家精神 ² 劳动雇佣资本的时代 ² 新时代的企业家精神 ² 出生基因决定公司僵局? ² 实际控制人是谁? ² 股权生命线是真的吗? 二、有效公司治理顶层架构 ² “公司治理”和“公司管理” ² 公司的有限责任与“刺破公司面纱” ² 股东与股权:股权本质上是什么权利? ² 注册资本金五年限期认缴制 ² 治理模式变革、治理结构的优化 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完善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三、公司的四类机构 ² “三会一层”: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与高管层的职责与运作 ² 忠实、勤勉义务,报告义务、回避表决规则 ² 董事会的压舱石作用 ² 门口的野蛮人与利益相关者 ² 董、监、高的赔偿责任 ² 董事责任保险 四、不同主体的平衡诉求:利益结构的冲突与动态平衡 ² 企业商业模式与审局布局 ²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 ² 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 ² 进入与退出机制设计(股东失权制度) ² 持股平台、有限合伙 五、课程重点与要点回顾
• 李皖彰: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弘扬企业家精神
【课程背景】 公司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,是一个不同合约的集合体,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。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、管理者、代表股东利益行事的董事、员工、客户、供应商和债权人等。好的公司,让想干事的人能干事,能够有机会干出一番事业;让不认同和不能干的人,在恰当的时候可以顺利离开,是公司法设定的要义之一。学习《公司法》可以更好的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,保护公司、股东、职工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弘扬企业家精神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。 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、经济学、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,16年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,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,了解国内央企国企集团企业的发展阶段与实际需求,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,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,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,摆脱法律的枯燥难弄,让员工听得进,用得到,入脑也入心。课程设计深入浅出,贴合企业实际需求与员工思维方式,深度结合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新《公司法》,为企业呈现最实用、受用、好用的新《公司法》认知实战与风险防范课程。 【课程收益】 ² 提升学员公司法及相关基本法律法规认知 ² 增强学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,实现企业长久稳定发展 ² 增强学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,增强认识,严守边界、防范风险 【课程特色】 ² 结合新形势、新常态、新问题,实时更新、灵活实用 ² 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为依托 ² 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,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【课程对象】公司董监高、经营管理者、中高层管理者 【课程时间】0.5天(2-3小时) 【课程大纲】 一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解与应用 ² 现代企业制度:新公司法的立法目的 ² 有限责任VS股份公司 ² 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权益保护 ² 公司的有限责任与“刺破公司面纱” ² 公司工会: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² 公司的道德规范与社会责任 ² 公司决议的内部性与外部影响 二、公司治理与企业家精神 ² “公司治理”和“公司管理” ² 党组织与公司治理 ² 法定代表人回归“代表人”的法律地位 ² 单层制公司治理架构的引进 ² 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机制 ² 首次界定勤勉义务的概念 ² 进一步强化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² 简化国家出资企业的决策程序,将合规管理提升到法律制度 三、董监高的合规履职与风险防范 ² 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责任体系 ² 董事会的压舱石作用 ² 董、监、高的禁止行为:将监事全面纳入忠实义务要求的范围 ² 董、监、高的列席参加股东会义务 ² 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 ² 董、监、高的关联交易的限制 ² 公司机会 ² 董、监、高的竞业禁止义务 ² 关联董事表决回避 ² 董、监、高的赔偿责任 ² 董事责任保险 四、国企集团化公司治理特征以及治理环境 ² 国企集团化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如何构建 ² 如何有效发挥集团董事会的决策会议功能 ² 各级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的操作要点 ² 授权操作要点 五、课程重点与要点回顾
• 李皖彰:上市之路与企业家精神
【课程背景】 公司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,是一个不同合约的集合体,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。好的公司,让想干事的人能干事,能够有机会干出一番事业;让不认同和不能干的人,在恰当的时候可以顺利离开。奔赴上市之路,一路披荆斩棘,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弘扬企业家精神,保护公司、股东、职工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。 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、经济学、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,16年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,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,了解国内央企国企集团企业的发展阶段与实际需求,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,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,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,摆脱法律的枯燥难弄,听得进,用得到,入脑也入心。 【课程收益】 ² 提升学员对相关基本法律法规认知,不惧怕、有作为、有担当 ² 增强学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,实现企业长久稳定发展 ² 增强学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,增强认识,严守边界、防范风险 【课程特色】 ² 结合新形势、新常态、新问题,实时更新、灵活实用 ² 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为依托 ² 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,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【课程对象】公司董监高、经营管理者、中高层管理者 【课程时间】0.5天(1-3小时) 【课程大纲】 一、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为什么公司要上市?上市对发展有什么好处? “公司治理”和“公司管理”是一个意思吗? 为什么要开分公司?分公司对上市起到什么用处? 权利与责任的对等关系 新公司法背景下,法定代表人与董监高的责任承担 二、公司的有限责任与企业家精神 公司的有限责任 有限公司VS股份公司 为什么做大做强要靠股份公司? 子公司VS分公司 现代企业制度与供应链管理 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 三、课程重点与要点回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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